7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朱小虎犯以风险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2016年11月4日21时许,时任句容市民政局副局长的朱小虎酒后驾驭牌号为苏AXL176的小型轿车,沿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网板路由东向西行进至方圆兰庭小区邻近时,追尾牌号为苏AV433R的小型轿车,并顶嘴前行,后以每小时90公里左右的速度直行通过北苑西路路口,后又加快至每小时110公里左右,行至华电东路长营村公交站东侧时,与停靠在路途北侧的牌号为苏AU808X的小型轿车左前部刮碰,并高速强行从行将进站的牌号为苏AG8418的公交车右侧超车,与公交车右侧产生碰擦后,撞倒在此候车的施林妹、朱宸溢母子,施林妹、朱宸溢经抢救无效逝世。这以后,朱小虎所驾车辆撞上停靠在路途北侧的牌号为苏ART960的小型轿车和行道树后中止,致多辆轿车追尾相撞。事发后经判定:朱小虎当晚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33.4毫克每百毫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朱小虎构成以风险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驳回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补偿包含逝世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内合计人民币3047213.6元的诉讼恳求。
一审宣判后,原审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及朱小虎均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朱小虎科罪精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顺便民事判定正确,裁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关于本案刑事部分的处理,法院审理后以为,朱小虎酒后驾驭机动车辆,在车流量较大的城市主干道接连违法,并形成二人逝世及车辆丢失人民币24万余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五条的规则,已构成以风险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名系故意犯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一审判定契合法令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族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恳求抗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查,以为原审科罪量刑并无不当,未提起抗诉。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全面检查案子现实的基础上,听取了被害人亲属对本案的处理定见,仔细检查了朱小虎及其辩解人的上诉理由和辩解定见,充分考虑朱小虎行为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相关同类事例的处理结果,终究作出驳回上诉、保持原判的终审裁决。
关于本案刑事顺便民事诉讼部分的处理,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对顺便民事诉讼的判定只支撑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削减的丢失、交通费及丧葬费等“物质丢失”。一起,关于顺便民事诉讼当事人就补偿问题达到调停、宽和协议的,在不违背合法、自愿准则的前提下,补偿规模和数额能够不受约束。
在这起案子一审审理中,一审法院已就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补偿标准对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了释明,清晰奉告与一般交通肇事罪的补偿标准不同,并屡次掌管两边调停,因两边无法就补偿数额达到一致定见,且被害人亲属对朱小虎的犯罪行为不予体谅,终究未达到调停协议。一审法院考虑到因朱小虎及其亲属在案发后已补偿被害人家族人民币15万元,该数额已超出该案所包含的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合计人民币67783元,被害人家族因该事端所形成的直接物质丢失已得到补偿,驳回了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所建议的逝世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力危害抚慰金等诉讼恳求。
在二审期间,被害人亲属上诉恳求判定朱小虎补偿除一审阶段给付的15万元外,再行补偿包含逝世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经济丢失合计1847823.6元。合议庭经检查以为,一审刑事顺便民事判定契合相关法令和司法解释的规则,应予保持。